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7250701800310001的
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
中共政和县委政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
会议纪要[2025]6号,第六次党工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政和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采用DN500至DN800的球墨铸铁管建设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长约5公里的污水管道,使其达到污水零直排标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内容:政和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松源垄、鸭母垄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5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7至
2025-05-0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时
0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2时
00分至
24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zh/)(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南公交联席[2024]2号文,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5-23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2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8.8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
(http://ggzy.np.gov.cn/zh/)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经济开发区创业路8号,邮编:
353600;
电话:13860051152,传真:
/;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 338 号(武夷香榭)BC 连接体 101 室,邮编:
353000;
电话:18815910298,传真:
/;
联系人:姜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