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以闽发改备[2020]H050108号和闽烟计〔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7223.6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金融CBD区域;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223.64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内容,总建筑面积17334.2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242.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一体化招标,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总体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暖通、消防、电气(含可靠性用电外线部分)、临时用电、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夜景照明、外幕墙、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设计、厨房专项设计、燃气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文件评审、报批;(2)承担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其中由发包人提供模拟施工图BIM设计成果,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后的BIM设计成果交付至发包人。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强弱电、网络)、厨房、市政接驳口、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并负责完成以下工作:(1)负责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2)临时办公建筑;(3)试验检验及配合服务;(4)水土保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详工程材料清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清单文件。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承包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598.1481万元,具体计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时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或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同时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1日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2月7日 18: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3月1日 08: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网(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list.shtml)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38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622053,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508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第02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40002)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包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024年2月27日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40002)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23.3.4.1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的形式提交。其中第②、③、④中要求是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由于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所有金融机构都不支持保证金大于800000.00元的项目,请核实。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整,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函金额无法满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的,须在提交电子保函的基础上,将不足金额部分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计价软件采用广联达GCCP6.0,投标人若未采用广联达GCCP6.0作为投标计价软件的,中标后应提供此版本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疑问:该项目代理提供的清单文件格式很明显为模拟清单2022导出的EXCEL文件,若采用广联达GCCP6.0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则不可能导出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格式相同的文件,且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要求投标人要采用广联达GCCP6.0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这项要求是否可以取消?
答:投标人可采用晨曦等其它计价软件投标报价,中标后应提供广联达GCCP6.0版本投标报价。
3、招标人提供的《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中无主要材料设备的信息,请招标人提供完整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
答: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清单,不再另行提供汇总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招标人应修改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工项目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虽然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内容,我单位认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应当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保证金150万,违背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限制公平竞争、着力破解中小企业中标难问题、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竞标的交易成本文件精神;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4条。
6、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建议增加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可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7、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共计12天。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条。
8、招标文件P258-26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是否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再提供。
答:招标文件P258-262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招标文件P161工程质量要求描述与招标公告描述不一致,是否以招标公告为准?
答:工程质量要求以招标文件P161页13.1条工程质量要求为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修改后的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请投标人按本补充通知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委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10、 招标文件P21规定投标保证金150万元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险、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然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 申请本项目的电子保函,保函平台上所有的保险公司、银行、担保公司均提示该金融机构不支持保证金大于800000.00元的项目。故只剩下现金和年度保证金方式,不符合投标公平公正原则,应将投标保证金额改为50万元,且增加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可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1条和第6条。
11、评标办法第81页,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根据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内容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对配件无特殊、硬性要求,针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进行评分,是否存在排他性?建议取消第2条限制条件。
答:本项目不设置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评分项,已在评分项中用“/”表示,无此评分内容。
1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文件,“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设置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决纠正规范”。之规定,评标办法第82页,2.2.4(5)资信评分标准4.企业信用评价,是否应该响应新文件要求,取消信用评价要求?请明确。官网文件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1/content_6914502.htm
1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模板不同,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4、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1.2施工期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价格波动的,按下列第3种方式调整价差:包含了电缆材料价差的具体调整方法,电缆市场价格波动是否按此电缆材料价差调整办法调整?
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第16.1.2(1)①条价格调整范围不包含“电缆”。
15、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1约定 (1)中: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双方约定将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作为本合同结算的最高限额,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超出金额均作为承包人的无条件让利。上述中的“双方约定将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作为本合同结算的最高限额,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超出金额均作为承包人的无条件让利”,而合同其它条款中又约定了可以调整合同价格的范围,是否相互矛盾?
16、依据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1约定,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本工程发标时间为2024年2月7日,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此投标时间段跨春节,剩余时间不足以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量计算、投标组价等投标相关工作,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7、合同协议书第一、6.①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文件评审、报批;(2)承担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承包人作为设计单位无法直接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评审报批,建议修改为“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1)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评审、报批;(2)配合发包人办理所有深化设计、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等)”
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服务不包含图纸审查。
18、合同协议书第“一、6.②”条“(1)负责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规定,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承包人并非建设单位而无法办理,建议修改为:“(1)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对外协调和工程报批、报建等工作;”
19、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条“(4)承包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各类行政及行政事业审批、各类行政许可、验收、备案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水保验收、永久用水及永久用电接入、市政接驳、不动产登记、其他审批手续、各类临时许可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发包人提供申请资料的,承包人应编制本项目报批报建类计划并报咨询人、发包人审核,并在满足进度节点前提下提前通知咨询人、发包人准备相关资料。”,同理,建议修改补充为“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的各类行政及行政事业审批、各类行政许可、验收、备案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水保验收、永久用水及永久用电接入、市政接驳、不动产登记、其他审批手续、各类临时许可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发包人提供申请资料的,承包人应编制本项目报批报建类计划并报咨询人、发包人审核,并在满足进度节点前提下提前通知咨询人、发包人准备相关资料,发包人按计划时间办理报批报建。”
20、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条“(11)不可预见降水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单独计取。”违背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且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3)日降雨量达到暴雨(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故建议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1)条改为“(11)不可预见降水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单独计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
21、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5)条“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质监、 安监、 人员备案,如未按时完成相关报建备案工作,则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报建备案各项规定,需要建设单位办理,承包人无法独自办理亦无法完全承担报建逾期的责任,只能按规定全力配合办理,故建议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5)条修改为:“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配合发包人完成质监、 安监、 人员备案,如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完成相关报建备案工作,则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
22、专用合同条款第6.2 条“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约定:使用通用条款6.2(B)条款。”但本招标文件无“通用条款6.2(B)条款”,建议明确有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答:本项目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23、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条“(1)价格调整约定:①仅考虑本合同约定的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调整。”“(2)具体调整办法按以下约定执行:①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缆的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及“②电缆材料价差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故为避免歧义,建议第16.1.2(1)①条价格调整范围应增加“电缆”。
24、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条“(1)价格调整约定:①仅考虑本合同约定的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调整。”,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三、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四、建设工程发承包,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编制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见附表一),作为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未编制清单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建议按该文件规定补充可因物价波动调整价格的材料设备范围至累计金额比例不少于70%。
25、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20、本项目暂定金额专业工程为厨房工程,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但根据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15.4.2条“(3)暂定金额中,非属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服务,由双方询价定价,即在明确相应专业工程、设备或服务的具体需求(如设备规格、型号、技术性能要求与品质、厂家品牌范围、服务工作内容)基础上,由承包人提出价格(含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应当在7日内根据其询价情况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含总承包管理费),办理签价手续作为双方定价的依据。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 承包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或分包商)……”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厨房工程施工仅200万属于“非属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4.2(3)条办理询价签价手续(协商不一致才招标),故建议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第20点改为“本项目暂定金额专业工程为厨房工程,应按合同条款第15.4.条采用询价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26、专用合同条款第2.3.1条“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进场施工条件的时间:在工程施工开工日期前”;第4.1.10条第13项“承包人应负责中标后施工前的场内看管,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规定的场地移交时间与承包人负责场内看管的起始时间不一致,建议将第4.1.10条第13项中的“中标后施工前的”修改为“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后的”。
27、专用合同条款第17.1.1(1)条“双方约定将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作为本合同结算的最高限额,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超出金额均作为承包人的无条件让利。”违背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需求增加等情况造成合同价格调整,并非承包人原因且不应承包人承担,故建议修改为第17.1.1(1)条改为“双方约定将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作为本合同结算的最高限额,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超出金额均作为承包人的无条件让利。”
28、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6(5)①条款“本项目土石方工程不因各种地质、运距等各种因素发生变化而调整土石方价格。”违背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和通用合同条款第4.11条“4.11.1不可预见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4.11.2 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设计和(或)施工,并及时通知咨询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咨询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执行。咨询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故建议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6(5)①条款改为“本项目土石方工程不因各种地质、运距等除不可预见物质条件外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而调整土石方价格。”
29、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6条款“(10)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要求,自行考虑诸如施工设备的停放,台风、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废水、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总价中,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部分违背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且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3)日降雨量达到暴雨(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故建议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6(10)条款“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总价中,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改为“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总价中,除其他条款约定可增补的情形外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
30、专用合同条款第17.3.1(一)2.条“(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款的期中支付方式:①每月25日填报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含签证、变更)……”未约定变更签证情况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建议补充:“(6)工程签证变更引起的价格或工程量调整,完成合同约定的签证变更手续后,计入当期工程款进度款并按17.3.1款第2点相关约定比例支付。”
31、专用合同条款第17.3.1条“(3)最终竣工结算工程价款以发包人上级单位委托的后审计单位审定的最终结算价款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发包人根据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4)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详见专用合同17.4.2款。”和第17.4.1 条“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3) 其他方式:3%的工程款或等额的银行保函。”,如承包人已递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发包人应退回暂扣的3%的工程款,故建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3〕29号)补充“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递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的工程价款,不得扣留工程价款。”
32、专用合同条款第21.1.1 条“下述情况对双方而言不构成不可抗力: (1)政府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项目实行征收或征用; (2)法律、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的立、改、废。”,该条款情形虽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属于非承包人原因或承包人可预见和干涉的情况,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故建议补充“非承包人可预见的原因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33、专用合同条款第21.3.1条“(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2)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咨询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3)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故建议本条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4、专用合同条款第19.7条第9项规定有“若承包人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发包方的要求配合发包人进行协商处理的,则承包人同意委托发包人全权处理补偿事宜,发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承包人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承包人承担,并授权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付。”其中“发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承包人具有法律效力”考虑到该条在实际情况下可能存在争议,建议将该条修改为“若承包人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发包方的要求配合发包人进行协商处理的,发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35、未见人防口部δ3.0mm厚风管清单项目,是否为缺漏项;类似清单缺漏项是否由不可预见费进行增补?请明确。
答:清单中未体现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补充,类似清单缺漏项不能由不可预见费增补。
36、空调风管保温材质设计为难燃B1级带铝箔面层闭泡结构橡塑板保温,清单为离心玻璃棉板;类似清单缺漏项是否由不可预见费进行增补?请明确。
答:空调风管保温按带铝箔面层闭泡结构橡塑板保温报价考虑,清单中未体现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补充,类似清单缺漏项不能由不可预见费增补。
37、模拟清单说明中土方外运运距按15km包干,但模拟清单中室外安装工程的余方弃置均为10km以内,与说明不符,类似清单缺漏项是否由不可预见费进行增补?请明确。
答:按照模拟清单项目特征说明要求执行,清单中未体现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补充,类似清单缺漏项不能由不可预见费增补。
38、模拟清单地上主体工程自动灭火系统中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预制灭火系统装置无设备单价,类似清单缺漏项是否由不可预见费进行增补?请明确。
答: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已在综合单价中计取,清单中未体现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补充,类似清单缺漏项不能由不可预见费增补。
39、招标文件中设计范围包含电气(含可靠性用电外线部分),但模拟清单未见该项,施工范围为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该内容不应在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内,若包含该范围,应增加该部分工程造价。
答:可靠性用电由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施。
40、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包含红线范围外及红线范围内,模拟清单未见红线范围外临时用电费用,该内容不应在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内,若包含该范围,应增加该部分工程造价。
答: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费用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41、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工程规模与范围、1、工程规模的面积无法对应,请明确以哪个面积为准。
答:以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工程规模与范围中的1.工程规模的面积为准。
42、招标文件中未见精装部分图纸,因此模拟清单的工程量无法计算,请公布精装修部分图纸并对工程造价进行增补。
答:本项目补充图纸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自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下载。
43、招标公告中质量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不一致,请问在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文件时填写的质量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9条。
44、投标函中③应如何填写?请明确。
答:投标函中“③”为招标文件范本格式,本项目可无须填写或填写“/”均可。
45、招标范围中包含水土保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未给该项的费用,请增加该项工作费用!
答:水土保持工程由建设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
46、本项目是否依据南政办〔2018〕60号政策,有装配式建造要求?
答:本项目无装配式建造要求。
47、装修图纸缺失,装修目录中是景观图纸,请提供装修图纸。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42条。
48、图纸中包含光伏专项,之前有提出不包含光伏专项图纸,复核此部分内容是否包含在招标文件内;
答:本项目光伏专项工程由建设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
49、二装专项中“烟草-舞台灯光系统图”名称编写错误,应修改为“烟草-精装电气系统图”;
50、招标文件中设计工作范围中“临时用电”为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非设计工作内容,请取消;
答:临时用电设计及施工部分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51、技术规格书通风机参考图片与风机设备不符,请明确。
答:以技术规格书中风机参考数据为准。
52、暖通未见图纸:绿色建筑专篇(暖通),请提供。
答:具体内容详招标公告附件“图纸”南平烟草-暖施图。
53、暖通未见图纸:通用大样,请提供
54、图纸文件中四个压缩包包含的内容是否为同一个内容。
答:为同一个内容。
55、附件中烟草精装的图纸和烟草景观图纸内容是否一致
56、招标文件第231页,(五)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1前期批复文件;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勘察文件: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022-市政-0834.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初步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概算书、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审核书、模拟施工图 BIM 设计文件、模拟施工图工程里清单、模拟施工图工程里清单审核书。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3月7日08:30:00。
2024年2月19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4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1.1.2.5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1.1.2.6
4
设计质量标准
13.1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时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或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
勘察质量标准
/
6
施工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7
缺陷责任期
19.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8
分包
4.3
允许分包内容: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
9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4.2
签约合同价的10%
10
预付款额度
17.2.1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17.3.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7.4.1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40002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3月7日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223.64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内容,总建筑面积17334.2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242.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9.23%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报价(元)
修正后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名称: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文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1352018201900657)
工期:71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时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或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投标总价:人民币97072233元(其中:设计费118万元,暂定金额890万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设规模
瑞屿轩
福建省福州市
2023年5月10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2.781 亿元,总建筑面积69708.69 ㎡
吴文辉
瑞岳华庭
2023年01月
29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3.52965 亿元,
总建筑面积100462.53㎡
王惠忠
三都澳大酒店二期
宁德市东侨区
2021年9月
15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6.220273
亿元,总建筑面积67824.4 ㎡
黄宝启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苏福明、江潮、罗基芳、李雄、杨海、蔡桂琴、陈景国。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3日。
9、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9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10、联系方式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389号
邮 编:/
电 话:0599-5622053,传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508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工、张工
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三楼
电话:0599-8723008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3月7日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名称: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97072233元(其中:设计费118万元,暂定金额890万元)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苏福明、江潮、罗基芳、李雄、杨海、蔡桂琴、陈景国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 3月 14 日至2024年3月 25 日。
6、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