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PMYPC2024-06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多渠道筹措。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中除桩基、防雷、消防以外,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相关工程质量的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中除桩基、防雷、消防以外,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相关工程质量的检测服务。本项目检测单价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收费标准计取,估算金额92.3万元。
2.2 服务期限: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全过程。
2.3 服务地点:浦城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验收规范出具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2、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根据《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明确:“在本县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五强两比)的需在本县域内设立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住建厅资质认定的检测室”, 供应商应在浦城县设有资质认定的检测室或承诺成交后在浦城县成立资质认定的检测室(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31日00:00:00时至2024年06月06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11日15时30分,地点为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
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地址: 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邮编: 353400 邮编: 353400
电话: 13860006226 电话: 0599-2825650
联系人: 李胜 联系人: 何星
监督部门: 浦城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联系电话: 0599-2822138
联系邮箱:339664793@qq.com
2024年05月30日